——营山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侧记
营山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保护绿水青山、捍卫国有财产……自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营山县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从守护绿水青山,到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再到筑牢国有财产安全防线,为奋力建设“三力营山”创造了良好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多方联动 共同守护河清水秀
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存在违法占用河道?“河长 检察长”破解监督难。近日,营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蒙洪平与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到营山县白玉河渌井镇河段开展巡河监督活动。蒙洪平一行边走边询问白玉河日常管理情况,重点对白玉河段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河段断面水质情况等进行了解,对渌井镇污水处理厂等治污设施进行现场踏勘。双方就“河长办”与检察院在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沟通,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协助调查、协调配合等达成一致意见。
为全面落实营山县“河长制”在坚定促进转型发展和坚决守护绿水青山、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的工作,营山县检察院与县水务部门、“河长办”等建立制度,共同推行“河长 检察长”机制。同时,完善跨区域协同,与蓬安县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保护嘉陵江蓬安、营山两县一级水源取水口安全的实施意见》,上下游协同发力开展监督,促进河清水秀共享共治。
营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督促重点河段乡镇落实“河长责任制”,与县河长办公室建立一案一通报机制,就涉水公益诉讼案件实施一案一通报机制,建议河长加强涉案河段巡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修复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执法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为开展河库治理和“河长制”工作提供了更坚强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该院主动将检察长巡河作为参与、跟进、融入或监督的常态化工作方式,定期联合县河长办公室对辖区内的河道开展监督检查、整改评估、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等,同时加强河道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宣传。
调查走访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校园周边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单位一定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能无证、超范围经营。”检察官严肃地说。这是营山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管局和所属街道办提出检察建议后现场评估整改落实的一幕。近日,该院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通过对学校周边小卖部、小摊贩销售食品等情况进行摸排,发现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销售三无食品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存在盲区、“疏漏”及个别人员怠于履职情况,致使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针对上述问题,该院通过现场协调、召开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向所属街道办和相关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协作配合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经营店等开展集中整治,落实登记备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制度,切实把牢校园食品安全关。
马路办公 守护“脚底下的安全”
烈日炎炎,营山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来到县城一环路,对下水井是否加装防坠网进行回访。这是该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该院第三检察部发现城区人行道等地窨井盖缺失,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主动与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沟通。同时,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要求及时补齐窨井盖,消除安全隐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拉网排查,彻底整改,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该院还主动与县平安建设牵头单位对接,以平安建设成员单位名义参与到城市破损窨井盖整治工作中,充分利用众志营山app平台社区网格员力量,对辖区窨井盖进行整改评估复查。召开城市市政管网、窨井盖管理协调会,督促管线部门对全城管网及各类窨井盖运行问题进行定期梳理,并建立健全了管理台账,确保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同时,该院聚焦人行盲道等社会治理“疏点”“痛点”,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灵活采取办案手段,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规范化建设,通过守护“脚底下的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增殖放流 助推生态环境修复
“谢谢检察官,我们今后再也不乱捕鱼了。”去年11月,营山县检察院在该县骆市镇某河道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20余斤鱼苗被放流入河,以修复渔业生态。原来,赵某、潘某、罗某3人在营山县骆市镇某河段内使用胶丝网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捕捞餐条鱼223尾。经认定,赵某、潘某、罗某3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该案承办检察官钱冲对赵某、潘某、罗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和批评教育,督促其补放鱼苗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近年来,营山县检察院始终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办案全过程,坚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和生态环境等,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公益诉讼等工作,补植林木5000余株,“增殖放流”鱼苗20000余尾。同时,围绕生态修复、生态损害赔偿等工作深化社会治理,提升监督实效。今年,该院继续围绕“公益”这个核心办案,不断提高办案质效,进一步加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和保障民生,用司法力量守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吴波 向樊 王思卉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