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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执行有妙招 “预处罚”促赡养案执结
【 】 【 2022-08-12 14:35:4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
近日,70多岁的申请执行人姜某某向汉源县法院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自己原以为不可能拿到赡养费,没想到前一天晚上儿子任某某主动将赡养款3200元交到自己手中。姜某某在电话中表示要到法院当面感谢,执行法官委婉拒绝了。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正是预处罚机制发挥了作用。
申请执行人姜某某与被执行人任某某赡养纠纷一案,双方因家庭琐事矛盾尖锐,任某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并以农忙为由拒不配合执行。任某某称自己只是姜某某的继子女,并非亲生子女,在分家析产时,也没有分到家产,不应该尽赡养义务。
执行法官多次向任某某进行法律释明:任某某虽是继子女,但其未成年时受姜某某抚养,其应该按照判决承担对姜某某的赡养义务。经过多次做思想工作,任某某仍然听不进执行法官的劝告。执行法官查询任某某的银行账户发现存款几乎为零,通过走访也未查询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采取常规措施很难执行到案款,为此,执行法官想到了对任某某采取拘留措施,但考虑到双方矛盾尖锐,贸然采取拘留措施可能加深矛盾,不利于亲情裂痕修复。执行法官决定向被执行人发出预处罚通知书,要求被执行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履行赡养义务,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将对其采取15日的司法拘留措施。任某某在收到预处罚通知书的当晚就主动履行了赡养义务。
预处罚机制的推出,是在强调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基础上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是对被执行人在作出实质处罚前的一次善意提醒,但同时也是对被执行人的强烈威慑,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截至目前,汉源县法院执行局共向被执行人、协助义务人发出8份预处罚通知书,当事人在收到预处罚通知书后主动履行执行款568902元,13件案件全部履行完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杨棕贤
编辑:张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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