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
拟加大违法违规收费查处力度
8月8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为提升我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化水平,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共同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提升律师服务收费合理化水平,提高律师服务收费公开化程度,扩大律师服务收费普惠化范围。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标准原则上由律师事务所制定,最终收费金额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制定的服务收费标准,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向所在设区的市(州)律师协会备案,备案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建立完善公益法律服务表彰、公示等制度,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征求意见稿严格限制风险代理适用范围,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以及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赡养费、抚养费等相关案件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
为健全律师事务所收费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委托代理合同中收费条款的审核把关,严禁以向司法人员、仲裁员疏通关系等为由收取所谓的“办案费”“顾问费”等任何其他费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加强律师服务收费常态化监管,把律师服务收费作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上一年度有严重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评定为“不合格”“不称职”。同时,加大违法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完善违法违规收费投诉处理机制。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今年9月5日。修改意见及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电子邮箱:scslsgzc@163.com。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司法厅律师工作处收,邮编:610015,联系人 :魏老师,联系电话:028—86756257。
(四川法治报-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记者 赵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