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经过你们耐心地做工作,他已经在准备赔偿金了,到时我一并将前年领的司法救助金退回来!”听到这急迫又欣喜的声音,法官立即知道电话那头是谁了。
穷尽措施难执行
2019年4月,穆某某驾驶摩托车与赵某某发生碰撞,事故致使赵某某受伤并落下残疾。经交警大队认定,穆某某负主要责任。后双方协商不成,赵某某一纸诉状起诉穆某某。经古蔺县人民法 院判决,被告穆某某应赔偿原告赵某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判决书生效后,赵某某迟迟未得到赔偿,次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发现被执行人穆谋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穆某某以务农为生,此时已是花甲之年,除了每月九百多块钱的养老金外,无其他收入来源。法官为穆某某保留基本生活费后,将扣留后的养老金发放予申请执行人,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子虽“终本”,但温情不终结
案子虽然终结了,但法官并没有感受到一丝的轻松。因为在执行过程中,他了解赵某某的医疗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对于这个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来说,负担比较重。可以通过什么渠道能帮助这个家庭?他想到了司法救助金。念头一起,他立即联系了赵某某,向其说明情况,并帮助她进行申请。
2020年10月,赵某某拿到了古蔺法院的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虽然时间已过去近两年了,但法官依然清晰地记得赵某某拿到20000元司法救助金时,那一脸欣慰又充满感激的表情。
坚持“回头看”,终本案件不休眠
此后的两年时间里, 执行法官锲而不舍地跟进此案,多次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让其认识到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受伤致残也是事实,两年过去了未得到赔偿。如果事情发生在你自己身上,你又会怎么办呢?”执行法官多次问到。
事情终于在执行法官的坚持下出现了转机,被执行人穆某某认识到自己应该主动履行义务,结合自己的家庭现状,争取到了儿子的支持。他找到赵某某主动协商,赵某某此时也深感欣慰地说道:“你年纪也大了,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再到这个结果大家都不想,希望你能主动履行……”
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穆某某一次性支付七万元,赵某某收取了其中五万元。因赵某某之前申领了司法救助金两万元,现在她本着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将曾经领取的司法救助全额退回。离开前,她再次对古蔺法院当初帮助她申请司法救助金表达了感激之情,并表示司法救助金是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采取的救济措施,及时退回救助金是为了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案子能有如此圆满的结局,执行法官也很是开心。历经两年的执行案件终于得以圆满执结,赵某某退回来的救助金,也让他感受到了案卷背后,每一个讲诚信的当事人,用自己的行动给这个社会带来的温情。
(王越 高雨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