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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五年办理案件100余件
【 】 【 2022-08-08 14:18:43 】 【 来源:四川长安网

砥砺奋进树品牌 立足特色开新篇

  

平武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五年办理案件100余件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2017年7月1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施,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检察也在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全面铺开。五年来,绵阳市平武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牢记党和人民嘱托,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方面,将其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纳入“四大检察”统筹推进,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确保正确工作方向

  平武检察院自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持续跟进监督”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服务平武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大局,充分彰显政治引领、法治保障、智治支撑的检察担当,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检察力量

  平武县检察院坚持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通过召开党组会、检委会、检察长带头办案等提高认识,统筹部署。

  将工作推进与检察业务短板补齐同谋共推,坚持以案件办理成效检验工作成果,着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弥补业务短板。加强检察机关内部资源整合,发挥不同职能部门的工作优势,制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形成以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凝聚检察合力。

  立足区位实际,争创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平武检察院立足平武位居涪江上游地区,地处川滇森林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是国际组织确定的全球34个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之一和地处大熊猫国家公园核心地带的县情实际,始终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放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要位置。

  切实增强工作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赓续传承30多年前即注重发挥检察职能有效保护“国宝”大熊猫被国家原林业部表彰的优秀检察历史,围绕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的法治需求,结合平武作为“天下大熊猫第一县”“熊猫家园”的区位实际,积极打造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品牌,探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平武公益诉讼检察模式。

  2021年8月15日,时值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念提出16周年之际,平武检察院正式发布“熊猫家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品牌,“熊猫家园”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团队和“青山涪水”检察工作室也随即组建成立,并逐步在县大熊猫国家公园范围涉及的清漪江流域锁江羌族乡黄坪村建立“熊猫家园”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站,探索在县域“四大流域”设站建点,实行县域生态环境公益“网格化”保护。 一年多来,平武检察院切实践行“中国(平武)的大熊猫国家公园、世界的熊猫家园,熊猫检察在守护!”的平武检察承诺,不断探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之路,奋力打造“山区生态文明先进基层检察院”、“大山里的熊猫精品检察院、九环线上的熊猫明珠检察院”,实现平武检察保障服务大熊猫原始生态栖息地工作举措从零散碎片化到专业常态化的迭代升级。

  加强品牌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通过聘请省人大代表、白马藏族吉祥艺术团团长嘎泥早作为“熊猫家园”品牌宣介大使,拍摄宣传片、召开新闻发布会、与新闻媒体深度合作等方式及时对品牌内容进行线上线下宣介。将品牌宣传与乡镇检察室建设、检校(党校)共建、法治进行校园、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等工作相结合,通过颁授“熊猫环保小卫士”徽章、公益诉讼法制教育基地等方式深入基层宣传,积极打造人民群众身边看得见、记得住、信得过的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扛起公益保护责任

  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相关法律法规精神,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狠抓办案,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平武检察院在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长江保护修复、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禁塑令”落实等生态环境问题整治的同时,积极主动在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新领域履职,不断丰富办案领域,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2017年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100余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0余件,食药品安全领域20余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件,英雄烈士权益保护领域1件,安全生产领域20余件。从办案效果看,共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约100余亩,回收和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200余吨,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0万余元,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约100余千克,督促行政机关追缴人防费180余万元、土地出让金230余万元、低保金养老金5000余元。

  2018年,平武检察院成功办理绵阳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当庭获法院支持判决案件。2021年办理的英烈权益保护案件入选高检院公益诉讼万案大展示典型案例,并率先在全市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同时,该院还与周边省市县区院建立公益诉讼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态化纳入党校学院培训课程。这些工作的开展均获得上级院和县委认可。

  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凝智聚力增进工作协同

  加强请示汇报,提升工作推进保障。积极主动加强向县委、人大的请示汇报,争取支持,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组织保障。2018年争取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了《公益诉讼考核办法》,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全县目标绩效考核。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重点工作、重要部署,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2020年12月和2022年4月,分别争取县人大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关于支持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的决定》。2022年7月,与县人大、县政协会签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2019年,牵头制定了《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协作执法监督相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行政检察监督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拓宽了案件线索范围,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强司法会商衔接,形成司法办案合力。加强与县公安局的工作配合,协商建立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办理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机制,实现司法系统内部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在“最前端”发现处置。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沟通,对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中涉及的公告程序、公益损害鉴定标准、赔偿资金管理等实际操作问题,以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确保个案办理顺利进行。

  加强司法行政联动,完善司法与行政执法配合机制。一是通过牵头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联席会、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公益诉讼庭审,以及在办案中进行“一案一说理”等形式,增强工作协调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落实上级联合专项行动要求,加强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取证协作等机制。三是落实行政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引入“外脑”弥补办案专业知识短板,共同维护相关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健康发展。四是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和“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思路,在个案办理中充分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庭前会议等办案程序,与行政机关充分沟通,打消工作顾虑,争取理解支持,有效解决现实中公益保护存在的“一家单打独斗”的被动局面。

  同时,注重运用其他监督促配合,在工作开展中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观摩案件庭审、参与公开听证、公告、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方式,主动将自身工作开展情况和行政机关工作情况共同置于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之下,在有效促进工作协同配合的同时,不断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有力拓展公益诉讼案源和提升公益诉讼公信。

  建立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不断探索与周边省市县区建立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区域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构建公益保护跨区域保护协作机制。2020年以来,平武检察院先后与甘肃省文县、广元市青川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松潘县、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安州区等省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协作建立了大熊猫国家公园跨区域保护检察协作机制。通过建立跨区域性的协作办案机制,有效破解跨行政区划壁垒带来的公益诉讼案件办理难题,提高了大熊猫国家公园保护能力和合力。

  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提升公益诉讼检察队伍政治素质。巩固深化政法干警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公益诉讼检察七条禁令》,推动建立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挖掘、培育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先进典型,形成队伍建设不竭正能量。

  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2019年以来,扩充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3人。组织干警参加高检、省、市三级检察机关开办的各类线上线下的培训学习16人次,抽调5人次业务骨干参加市院以案代训,多渠道进行人才培养,使该院公益诉讼检察人员能力素质和办案效能进一步提升。不断强化终身学习意识,深入学习《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学好用好《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业务系列教材之公益诉讼检察业务》,丰富专业知识储备。重视参与高检院、省院举办的全国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积极参赛,备战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积极推动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开展有针对性的同堂培训,提升跨行业、跨学科思维和能力。认真落实人才库管理办法,促进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督能力全面提高。

  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水平。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将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于环境侵权领域,是在环境民事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在当前认真宣传学习《民法典》的大背景下,加强制度的实用研究已成为当务之急。检察机关作为提起环境侵权公益诉讼的排头兵,已履职多年,在办理生态环境类案件时,就如何落实好惩罚性赔偿制度是即将面临的重大问题。平武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结合工作实际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撰写的《民法典背景下基层检察院如何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落实惩罚赔偿制度》一文被《四川检察》、《绵阳检察》采用发表,还被绵阳市法学会民商经济法学研究会评为优秀论文三等奖,这对以后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也将进一步提升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办案科技化水平

  近年来,平武检察院不断加大对公益诉讼检察物力财力的投入,努力提升办案科技化信息化水平,积极向县政府争取保障支持,切实推进智慧检务与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现已建成“检答网”、民事案件专家咨询网等办案咨询平台。将计划建设的公益诉讼办案指挥中心和购买快速检测设备、无人机及配套办案设备等纳入该院十四五建设规划内容,全力保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需要,力争使平武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办案科技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五年来,平武县人民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切身需要,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实效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加快建设畅通活力幸福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平武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肖华 李卓 鲜皓 赵银熙)

编辑:苏彦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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