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能某触电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民事监督一案在布拖县检察院听证室公开听证。这是一场由凉山州检察院和布拖县检察院联合举行,州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力强主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受邀参加的公开听证会。
能某与国网布拖县供电分公司、布拖县华盛公司触电人身损害责任赔偿民事纠纷一案,经法院一审、二审和再审驳回后,向凉山州检察院申请监督。办案人员收到能某的申请材料后,调阅了法院诉讼卷宗,对法院裁判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听取了能某法定代理人及其代理律师的意见建议,分析认为二审判决将一审判决认定能某的各项损失由427万余元改为186万余元于法有据,将国网布拖县供电分公司承担责任比例由30%改为20%并无不当,能某的申请监督理由不能成立,依法应作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
案结事未了。11岁的能某不得不面对双上肢截肢、二级残疾、生活无法自理的痛苦;其父亲能某某身患重病,常常需要住院医治;布拖县华盛公司的赔偿款暂时无法执行到位;艰难的家庭面临着因案因病因残返贫的巨大风险……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凉山州检察院和布拖县检察院分别成立了以院领导为包案领导的办案组。办案组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座谈协商13次,会见当事人听取意见建议5次,最终决定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化解本案。
听证会上,当事人充分阐述了观点理由,主办检察官就当事人申请监督的理由逐一进行解答,听证员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提问。合议时,听证员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办案效果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最后一致认为:能某的监督申请不符合再审条件,建议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该案,最大程度地解决能某的实际困难。双方当事人在认真听取听证意见后,当场表示愿意和解结案。听证会后,在州县两级检察院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为有效解决能某的现实困难,凉山州检察院给予能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协调相关单位共给予国家司法救助金及困难救助共计8.5万元;根据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政策规定,将能某及其家庭成员共计5人纳入低保政策扶持范围;考虑到能某出行困难等实际问题,布拖县教育局和乐安镇小学为其量身定制了“送教上门”服务,切实解决了其接受教育困难的问题;县残疾人联合会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指标配备,为能某安装假肢辅助器具提供帮助。
凉检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四川长安网简介 | 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的版权声明 | | 联系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 | | | 投稿:sccaw@sina.com |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的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