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富顺县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省、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该县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其他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全面主抓、指定专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工作推进中面临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亲自分析研究、协调解决、督导落实,并每年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及上级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中心工作相融互动、落地见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中期工作规划,每年制定工作推进清单,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目标绩效考核。
根据全省统一的清单指导目录,每年动态调整全县28个行权单位权责清单,仅2018年网站公布行政权力5408项,动态公布《富顺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9版)》155项,公布《富顺县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事项清单》366项。
将全县职能部门257项行政许可中的210项划转集中办理审批,47项委托主管部门办理;64项公共服务入驻政务大厅,其余事项由五个分中心办理。构建“互联网 政务服务”在线咨询、远程受理、进度查询、监督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开展“联合评审、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验收”改革。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确认公布2019年全县公共服务事项和“最多跑一次”及“全程网办”“网上办理”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类事项“最多跑一次”1428项占比91.48%,网上可办事项1244项占比79.69%,“最多跑一次”事项和网上可办事项指标排名全市第一。同时,持续推进“个体工商登记”“三十三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必经程序。修改完善《富顺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范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责任倒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对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先经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提交决策。加强与送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专业性强、情况复杂、意见有较大分歧的事项,进行集体讨论或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各方专家论证。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镇乡、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为政府重大事项决策、涉法事务提供精准法律服务。2019年1—7月,法律顾问提出合法性法律建议28条,参与化解重大矛盾纠纷20余件。
2019年在晨光工业园区建立重大商事纠纷防控中心,在工商业联合会建立民营经济法律服务站,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受刑事司法的全面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职权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此外,加强行政执法督查力度,组建联合督查组实地抽查全县重点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专项案卷评查活动,约束和规范自由裁量权。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虚心听取县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4件、政协委员提案142件。严格执行行政应诉制度,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为推进政府法治建设的“突破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坚持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保稳定、促和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行政复议规范有序,行政复议制度化、规范化,充用运用行政复议听证、质证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救济渠道进一步畅通。2019年,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件,决定撤销原行政行为0件,维持4件,决定不予受理4件,责令履行1件,终止1件,未办结2件。推广“枫桥经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三调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探索建立了诉调、访调、法调、检调、公调对接调解机制,调处成功率达99.2%。
(许鹏 雷宇 朱敏 四川法治报记者 郭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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