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纵深推进中,随着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为稳步推进线索核查、顽瘴痼疾整治等工作,提高“三个规定”公众知晓率,警醒领导干部、政法干警严守“规定”“红线”,小编带大家重温“三个规定”具体内容。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简称“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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