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罗孝伟)为提高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解决困难群众的难题,8月20日,遂宁市检察院就罗某民事申诉案和罗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举行并案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随机选取两名人民监督员和一名律师组成听证员团队。
不服判决 心里起疙瘩
2019年8月13日,邹某驾驶小轿车与本案当事人罗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邹某全责,罗某无责。事故发生后,罗某因伤入院治疗,随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2020年7月20日,本案由遂宁市船山区法院作出判决,罗某不服一审判决,对电动车损毁等赔偿费用提出异议,向遂宁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罗某不服二审判决,向省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后,向检察机关提出民事监督申请。遂宁市检察院通过审查,认定遂宁中院判决无误。
司法救助 避免因案致贫
本以为案件就此画上了句号,但遂宁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在审查证据材料时发现,罗某系遂宁市安居区低保户,经济条件差,虽然罗某的案件不构成监督条件,但可以通过司法救助途径帮助他。于是,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把案件移送至第八检察部。第八检察部检察官通过多方调查走访,了解核实情况,发现罗某生活确实困难,且其本人患有精神疾病,无劳动能力,日常生活需要父母接济,为避免因案致贫、因病致贫,决定为其申请司法救助。
公开听证 同意救助决定
今年8月20日,遂宁市检察院召开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次听证会是罗某民事申诉案和罗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并案听证,听证会就罗某民事申诉案件情况和司法救助案件情况向听证员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并对给予罗某司法救助的理由向听证员作出了解释,听证员也对申请人的诉讼代理人进行了进一步的询问。经评议,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救助决定。下一步,遂宁市检察院将根据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和审批手续,依据相关程序开展救助工作,尽快将救助金交到申请人手中。
开展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不仅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还能让当事人体会到了更多的司法温情。在本案中,检察官在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同时,切实解决了罗某的实际困难,有效化解了矛盾,增强了检察机关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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