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院全方位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
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深入开展
《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法院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连日来,在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法的有力指导下,全省法院认真开展系列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法治化轨道上持续深入推进。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
全省法院深刻认识到《反有组织犯罪法》生效实施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深入谋划部署。今年伊始,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组织召开专题会,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工作。省高院扫黑办立即着手开展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项调研,抽调精兵强将组建调研组,先后前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成都中院就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分别开展专题调研座谈会。各中基层法院积极配合提供各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情况和意见建议,为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有益参考。
省高院扫黑办对照《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对扫黑除恶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收集整理,并编辑成《办案手册》印发全省法院。同时,研究制发全省法院《〈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贯彻该法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措施和具体要求,各中基层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推进会,同步制定《工作方案》,保障《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地到位。
深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宪法》为依据,在遵守《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刑事法律规范体系完整性的前提下,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形成的工作机制和成功做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了一套包括预防治理、案件办理、“打财断血”“打伞破网”、行业监管等制度机制,实现扫黑除恶斗争法治化成型入轨。
全省法院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2022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准备分层级、分类别对全省法院干警开展教育培训。全省各地法院以多种形式掀起《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热潮。内江、绵阳、德阳、宜宾、自贡、成铁、广安等地法院及时组织刑事审判、执行等干警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专题学习,深刻认识制定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深入理解条文内涵精髓,明确法院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切实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应用,全面提升综合运用法律武器,依法打击、防范有组织犯罪活动的能力水平。
强化联动宣传,普及法律制度
学习宣传国家法律制度,是法院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职责任务,全省法院《〈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对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甘孜、乐山、阿坝、攀枝花、眉山、雅安等地法院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宣传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与能力。同时,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阐释《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营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浓厚氛围。各地法院将综合运用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庭审直播、案例推送、集中宣判等方式,以案释法,持续推动法治宣传走深走实。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把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十件实事”落地见效,持续推动全省法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积极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和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