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选任新一届人民监督员
首届1380名人民监督员共参与办案活动监督4540件
●从“零星监督”到“常态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蹄疾步稳,取得初步成效
●首届1380名人民监督员共参与办案活动监督4540件(次),参与人数高达8480人次
●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纳入监督范畴,全面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4月14日,我省人民监督员换届选任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了改革后我省首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情况和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计划。记者从会上获悉,改革后我省首届1380名人民监督员共参与办案活动监督4540件(次),参与人数高达8480人次。
自2017年以来,我省人民监督员改革工作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协作下,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改革破题,加强协作沟通,从拓宽监督范围到丰富监督方式,从“零星监督”到“常态监督”,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蹄疾步稳,取得初步成效。改革后,我省首届1380名人民监督员共参与办案活动监督4540件(次)。其中,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2154件(次),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94件(次),巡回检察50件(次),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74件(次),法律文书宣告送达78件(次),案件质量评查43件(次),司法规范化检查19件(次),检察工作情况通报118件(次),其他相关司法办案活动1910件(次),参与人数8480人次。开展各类培训、交流160余场次;探索线上“云听证”“云庭审”“云帮教”“云阅卷”,实现办案不停歇,“云监督”“不打烊”。
会议强调,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是时代所需、人民所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发挥选任管理职能,突出人民监督员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改革创新,强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能,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突出人民监督员的政治属性。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加强人民监督员政治引领放在首位,引导广大人民监督员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进一步彰显人民监督员的人民属性。始终坚持“三个不变”,即准入条件不变,突出广泛代表性原则,严格按照选任规定,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均可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加大宣传力度不变,利用媒体的平台优势,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监督员的知晓率、参与率;严格把关原则不变,通过调取档案、走访群众、听取单位(社区)意见等方式,全方位考察选任人民监督员,将品德良好、热心公益、公道正派的群众吸纳到人民监督员队伍。要进一步推动人民监督员的改革创新。积极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机关职能转隶新变化,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纳入监督范畴,全面拓展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在保留两级人民监督员的基础上,调整省、市(州)两级人民监督员监督对象,不断提升工作效能。要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职能。加强人民监督员常态化培训,推进人民监督员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突出实绩、注重实效,切实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纪律、监督实效考核,坚决防止监督“走过场”。携手检察机关,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和务实的举措,让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和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为人民监督员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发布会上,省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从群众参选渠道、选任工作安排、监督类型、监督作用的发挥等方面就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回答记者提问。人民监督员代表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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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选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0名
4月14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根据最高检、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与省检察院协商,省司法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任新一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并发布公告。
公告显示,本次选任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15日,接受公民自荐报名,也可商请有关单位和组织推荐人员报名。特别注意的是,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报名材料采取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不接受现场报名。
据悉,本次将在全省选任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40名,负责监督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及其派出院的办案活动。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得超过两届。本届任期为2022年6月至2027年6月(以具体任免时间为准),上一届省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于2022年6月底自动届满。公告还明确了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禁止参选情形和监督职责以及选任程序等内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公告原文详见法治四川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