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启动
“环环相扣” 穿好绿色司法“保护服”
近日,由省高院主办、自贡中院承办的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第三次会议在自贡召开,全面启动了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秦海,自贡市委常委、副市长、政法委书记鲜光鹏等参加会议。
沱江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是天府之国的生命之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2019年底,德阳、成都、资阳、眉山、内江、自贡、泸州等7市法院在泸州签订《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了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携手为沱江生态环境保护构筑“司法屏障”。
今年10月,自贡、泸州中院共同推动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相结合,以泸县法院牛滩人民法庭和富顺县法院赵化人民法庭为试点,创新建立了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让人民法庭像系在沱江上的“纽扣”一样,携手保护沱江流域的山山水水。
沱江流域七市法院认为,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在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基层法治智慧,推动环境资源领域诉源治理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应当加以推广。
自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洪汛倡议:沱江流域七市法院同向发力,全流域启动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纽扣法庭”工作机制,扣好、扣紧流域间所有“纽扣”,为沱江流域生态环境穿好绿色司法“保护服”。
秦海在会上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一人一地的事,需要秉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要紧盯中心工作,紧盯法律实施,紧盯群众期盼,紧盯主要矛盾,主动拓展环境司法协作视野,推动环境司法协作走深走实。要打破常规,做到“一性三化”,计划性谋定工作思路,以协同化凝聚各方力量,以便利化推动工作开展,以智慧化深化司法协作,持续创新环境司法协作路径。要突出效果,树立品牌意识,打造品牌特色,加强信息报送,培育先进典型,全力培塑环境司法协作品牌。沱江流域七市法院要携手共进,推动我省环境司法保护再上新台阶,共铸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新辉煌,让绿水青山永驻天府之国、泽被后世子孙!
(杨健 安妮亚 胡霞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