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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四川司法制度谱写壮美篇章肩负司法使命 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 】 【 2021-07-01 11:32:26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回顾风云岁月中的进步足迹


看四川司法制度谱写壮美篇章肩负司法使命 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回望百年,灼彩华章。


  穿越历史的烽烟,中国共产党从一叶红船起航,带领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勇立时代的潮头,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人民司法制度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恢宏史诗中谱写壮美篇章。


  1932年,伴随川陕革命根据地的建立,红四方面军带领根据地人民进行了艰难的法治探索,这是党绝对领导人民司法制度的光辉起点。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一场激烈的司法改革运动拉开帷幕,确立了包括群众路线在内的司法观,新的人民政权得到巩固。


  1978年,伴随四川各级司法机关的恢复,四川司法制度步入重建时期,一系列的改革举措,让人们对司法和司法机关的认知发生了根本变化。


  2016年,四川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省份,正式开启了司改大幕。在全国率先推出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打造民事诉讼繁简分流“四川样本”……随着改革的全面深化,四川政法机关自觉肩负新的历史使命,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贡献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1年4月30日,四川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成立大会在省高院举行


  诞生


  伴随新生红色政权而生


  治国安民法为上,是苏区红色政权之所以能够存在的经验之一。


  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刚刚诞生之际,中国共产党便建立了人民司法审判机关。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安民的原则,对于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维护根据地社会治安、促进生产发展和保证革命战事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土地革命时期,是人民民主政权和法制建设的开创和奠基的时期。人民司法制度的诞生,正是伴随着新生的红色政权。四川人民司法制度,始出现于土地革命时期。民国建立之初,军阀混战,四川实行防区制,法制的实施受到极大阻碍。直到1932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到达川陕地区,建立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四方面军带领根据地人民进行了艰难的法治探索。制定并通过《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川陕省革命法庭条例(草案)》《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肃反执行条例》《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反革命自首条例》,以及省苏维埃大会委任执行委员会起草的一切处置违反苏维埃法令的犯罪细则,包括妨害苏维埃执行宪法、土地法令、劳动法令等,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


  川陕省各级苏维埃政权在省、各县、市苏维埃设立政治保卫局和革命法庭,区乡苏维埃政府设裁判委员会,负责司法审判工作,实行工农民主专政。省革命法庭设国家公诉处,县革命法庭设公诉处。


  在人民司法制度的建设中,苏维埃政府建立了包括审判权与审级制度、公开审判制度、审判合议制和人民陪审员制、审判人员回避制、公民起诉和国家公诉制度、辩护制度、上诉和抗诉制度、上级审批和死刑复核制度、判决期限、当庭判决等。从这时起,直至1936年2月红四方面军撤离四川,各革命法庭在当地发挥了稳定秩序、恢复生产的重要作用。


  1935年川政统一后,四川各级审判机构迅速扩展,至1947年底,均已建立配套。此时经过四川高等法院院长谢盛堂及继任院长苏兆祥等先后进行整顿,逐步使四川司法机关各方面有了改观。又根据有关法律建立了关于司法人员任免、考核、奖惩、晋升等人事管理制度,使四川司法机关各方面有所改善,社会地位也逐渐提高。但由于整个国民政府风气腐败,贪污盛行,因此司法人员违法作弊、徇情枉法时有发生。


  有学者认为,这一时期的探索,是新中国人民司法制度的前身和直接渊源,对于现今的司法制度改革有着重要启示。


恩阳县苏维埃革命法庭外观(图据网络)


通江原川陕省革命法庭旧址(图据网络)


  重建


  破旧立新塑司法作风


  中国人民经过100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1949年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建立伊始,如何恢复并重建社会秩序,是刚刚接管政权的共产党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此时的法治建设,正如彭真所言,新中国政法工作的目标是“破旧立新”,就是推翻反动政权,建设新的人民政权。


  1949年是新中国的开篇之年,也是中国司法改革元年。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七条宣告新中国要“建立人民司法制度”,中国司法重建工作由此开启。1949年年底,伴随四川解放,旧的司法制度被废除,人民司法制度建设翻开新篇章。


  在新中国建立初期,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为了清除旧司法制度的有害影响,加强人民司法建设,作出了司法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随后,西南地区顺应全国的形势,按照中央司法改革委员会的部署,在本区所属的重庆市、四川省、西康省、云南省、贵州省等省、市、自治区内开展一场司法改革运动。


  四川的司法制度改革始于1952年10月6日。这天,四川省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改革主要内容是反对、批判旧司法观,清理积案,公开改判一些错案,整顿司法机关等。1952年至1953年的司法改革运动,在组织建设方面,主要表现为一方面大力清理现有司法人员,调进和吸收各级各类积极分子充实司法机关,特别是对人民法院的人员补充。另一方面,就是进一步完善人民法院的组织管理制度。包括巩固既定的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健全三级两审制,还严厉批判了拖延办案时间、按程序办案、推事主义等旧司法作风,要求各级法院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认真负责、及时快捷地解决各种纠纷。


  这一时期,司法改革运动特别强调司法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注重调查研究。就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改变为例,巡回就审制和公开审判制在司法改革运动中得到重视与发扬。据《川南井研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该院总结出运用巡回就审的审判方式,梳理了包括“从实际工作中,证明清理积案不是单纯的技术工作,而是发动群众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接见群众时,态度要和蔼,说话要通俗,少讲名词,最好说土话”等10个应当注意的具体问题。


  人民法院审判制度的改变,即建立群众路线的审判制度,是新中国司法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也是司法改革的主要内容。司法改革运动中,强调巡回就审制和公开审判制在人民司法中的效用,并以此来比较批判旧司法作风。


  四川司法改革运动是一个缩影。有学者认为,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这场司法改革运动,是新中国法制建设史上的重大事件。这次改革,不仅确立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司法运作机制,而且影响着新中国司法传统的形成,对新中国成立后50多年来的司法运作机制及司法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2016年9月1日,成都中院首批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现场


2021年5月31日,四川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会议


  恢复


  重建司法制度恢复司法秩序


  新中国的司法制度改革道路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曲折和波澜。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司法体制改革更是遭受了严重挫折。


  1976年,随着“四人帮”被粉碎,司法制度的重建迎来了曙光。首先体现在司法机关职能的恢复:1976年,继四川各级人民法院恢复办公后,工作开始走上正轨;1977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逮捕、拘留、劳教了一些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打、砸、抢分子,并进行了城市治安整顿,加强了各项治安管理;1978年,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开始重建并对外办公……1978年,一场载入中国法治史的关键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行了重点讨论。会议充分认识到,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司法体制改革进入了恢复期。


  1978年11月,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经济法庭,专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这一法院内设机构的专门化,既是组织机制改革的一隅,也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隅。此后,四川各级法院统一设置了立案机构、审判监督机构、执行机构和国家赔偿机构,逐步形成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审判格局。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0世纪80年代,四川省各级检察院建立了经济检察处(科),开展查处贪污案件的工作。据《四川省志·检察审判志》记载,仅1980年至1981年,全省共受理贪污案件1947件,立案侦查863件,1089人,办结802件,985人,批准逮捕558人,给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3万多元。


  司法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新一轮改革在经历了理念、组织、规则层面的酝酿准备之后,最先从审判方式改革入手。20世纪90年代,四川各级法院逐步探索审判方式改革。1996年8月,全省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在这一时期,审判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以公开审判为重点,以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公诉人、辩护人、当事人举证责任,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为主要内容的审判方式改革。”


  与审判方式改革紧密相关的是法官检察官制度改革。1995年同时出台的《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标志着法官与检察官职业制度化的开端。《法官法》实施后,四川法院系统法官管理引进竞争机制,设定准入门槛,对出任法官的人员,除符合法官法规定的条件外,必须通过出任法官考试、法官司法考试。


  其间,值得注意的是,1982年《宪法》进一步明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职能得以恢复。自此,法检公三部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刑事司法格局基本奠定。


  1978年改革开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与此同时,在长达20多年的司法体制恢复过程中,四川采取了包括重建司法制度、恢复司法秩序、规范审判行为、变革诉讼制度、改革司法工作方法和流程等举措。这一阶段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尤其是人们对司法和司法机关的认知发生了根本变化。


四川法院法官努力开展便民服务,将法庭搬到乡村(资料图)


  壮大


  全面深化改革再出发


  2016年,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省份,四川开启了司改大幕。


  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牛鼻子”,其关键在于遴选出一支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司改试点伊始,我省成立了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和相应的遴选制度规则。同年5月29日,全省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举行,首批11个试点法院的592名法官和11个试点检察院的518名检察官,共计1110人参加了笔试。通过遴选,一批政治可靠、业务能力突出、具备职业道德的法官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


  “随着改革,法官检察官拥有了法律赋予他们应该有的办案权力,如果没有相应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就可能出现不依法办案等问题。”据省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此,四川政法机关建立并逐步完善了一套监督制约机制。比如,法院就疑难复杂案件、类案冲突等四类案件,要求提交到专业法官会议,或者审判委员会研究讨论;法院检察院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实现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全程留痕。


  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司法体制改革成为关注焦点。


  彼时,成都率先在全国探索了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其核心要义就是打造控、辩、审“三角”平等对抗架构,通过控辩双方在庭上的举证质证辩论,使法庭能够在庭审中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实现公正裁判。明确庭前会议效力,赋予庭前会议笔录适当的约束力,发挥其服务保障庭审的功能;高效排除非法证据,明确将“排非”事项列入庭前会议重要内容;突出关键证人出庭“应出尽出”……“这些具体措施有效确保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严防冤假错案。”李世成表示。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2019年7月19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市召开。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继2018年7月在广东深圳召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整整一年之后,中央政法委再次召开政法领域改革推进会。从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到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仅仅是名称的改变,更是改革内涵、外延的重大变化。


  走进新时代,四川政法机关为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出了更新方式。四川政法机关持续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以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为重点,构建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司法制度的诞生,伴随着新生的红色政权,在艰难中探索。历史一再有力地昭示,在滚滚的时代洪流中,人民司法制度之所以能够击楫奋进、破浪前行,不断取得巨大进步和显著成效,根本在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四川司法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法治作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基本方式,努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四川、法治四川,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四川司法大事记


  ●1932年10月


  川陕革命根据地建立,红四方面军进行艰难的法治探索,此后制定并通过《川陕省苏维埃组织法》《川陕省革命法庭条例(草案)》《川陕省苏维埃政府肃反执行条例》《川陕省苏维埃政府关于反革命自首条例》


  ●1949年年底


  伴随四川解放,旧的司法制度被废除,人民司法制度建设翻开新篇章


  ●1952年10月6日


  四川省司法改革工作会议召开,改革主要内容是反对、批判旧司法观,清理积案,公开改判一些错案,整顿司法机关等


  ●1976年


  继四川各级人民法院恢复办公后,司法机关工作开始走上正轨


  ●1977年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逮捕、拘留、劳教了一些现行反革命分子以及打、砸、抢分子,并进行了城市治安整顿,加强了各项治安管理


  ●1978年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开始重建并对外办公


  ●1978年11月


  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成立经济法庭,专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


  ●1980年至1981年


  全省共受理贪污案件1947件,立案侦查863件,1089人,办结802件,985人,批准逮捕558人,给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83万多元


  ●1996年8月


  全省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


  ●2016年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三批试点省份,四川开启了司改大幕


  ●2016年5月29日


  全省首批法官检察官入额考试举行,首批11个试点法院的592名法官和11个试点检察院的518名检察官,共计1110人参加了笔试


  ●2019年7月19日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在成都市召开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编辑:肖俊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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