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重庆、四川法院强化司法协作同城效应,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吉林、四川、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出台实施意见 ,推 动 从 源 头 解 决 执 行难。”……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其中有4处提到了四川法院工作。
1.“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报告摘录
重庆、四川法院强化司法协作同城效应,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亮点回顾
2020年,四川法院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坚持“川渝一体化”,两地高院签署框架协议及知识产权、环境资源审判等具体协议,明确29项内容,构建19项机制,携手服务两地统筹发展。积极参与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推动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全链条服务平台。做实“川渝一家亲”,内江等48家中基层法院与重庆相关法院签订司法协作协议,共同发布白皮书和典型案例、举办专家论坛,唱响资源共享、特色共创“司法双城记”。
强化“川渝一盘棋”,两地法院协作开展跨域立案、代为送达、异地取证等,相互办理委托执行案件1.10万件,实现办案“同城效应”。成都法院与重庆法院联合扣押涉案直升飞机,被人民法院报点赞“最强执行”。
2.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
报告摘录
吉林、四川、西藏、青海、宁夏等省区市出台实施意见,推动从源头解决执行难。
亮点回顾
2020年,四川法院深化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稳步迈向“切实解决执行难”。巩固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大力提升执行指挥中心实质化运行效能,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建设。四川法院执结案件46.19万件、执行到位745.04亿元,同比分别上升6.70%、12.25%,“3 1”核心指标均居全国前六,其中两项居全国第一。
3.保护诚实守信
报告摘录
严惩“碰瓷”违法犯罪,四川法院将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9人碰瓷团绳之以法。
案情回顾
2018年初至2019年7月,宋某等9人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多次以碰瓷方式敲诈勒索酒后驾驶人员,涉案金额20.06万元。2020年8月20日,德阳市罗江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宋某等9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宋某等人4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4万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4.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报告摘录
湖北、湖南、四川等法院依法审理涉长江禁渔案件,山西、内蒙古、山东、甘肃、宁夏等黄河流域9省区法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共同保护中华民族母亲河。
亮点回顾
2020年7月6日,黄河上游四川、甘肃、青海三省三州六县法院、检察院在四川省阿坝州若尔盖县,联合召开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会,共筑黄河上游法治保护网,公正高效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会上,签订《黄河上游川甘青水源涵养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该框架协议共4章20条,从司法协作的目的与意义、原则与范围、协作方式、联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黄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据悉,2020年,四川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595件,审结7125件。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审理刑事案件1420件2835人,有力打击和震慑了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坚持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依法严惩危害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犯罪,切实担负了维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安全的历史责任。四川高院在大渡河(汉源湖)开展“四川法院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专项司法行动暨增殖放流活动”,向汉源湖增殖放流各类鱼类4.29万尾。坚决打击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采取国家禁止的毒鱼、电鱼等方式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共审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19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