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 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出炉
促使我省首个“生态环境修复金”专户设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近年来,“校园贷”频发,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法院向高校发出司法建议,加强校园法治宣传,催生一份全国人大建议,督促各部门加强“校园贷”打击力度;鉴于“生态环境修复金”的判罚数和累积金额不断增加,但其使用和管理尚未规范的背景,法院向辖区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促成全省首个“生态环境修复金”专户落地,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的运行和完善……昨(13)日,省法院通报了2019-2020年度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其中就包括上述两则司法建议。
据介绍,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参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此次发布的10则优秀司法建议,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为党政科学决策、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业领域规范管理、企事业单位治理建言献策,在推动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今日,记者选取其中4则予以报道。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
建议规范线上投保业务流程 助力保险行业合法合规发展
建议背景
近年来,保险业务与互联网相融合,产生了互联网保险新型保险业态。但由于线上保前、保中、保后操作流程不完善、信息披露规则不统一、电子证据保存不规范,保险合同纠纷也逐渐增多。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在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发现保险公司办理线上投保业务及操作流程等方面存在保险人重销售轻风险,数据留存规范不足,专业术语晦涩难懂,告知义务履行标准不明等问题。该院在系统梳理类案问题后,就线上保险业务相关法律问题向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出了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是提高对保险人线上对投保人引导、询问的要求。保险人询问的事项应当全面、客观、有效,避免因歧义或约定不明产生纠纷,特别对于需要具备专业背景才能理解的专业术语,应注意清晰明确。
二是对线上保险产品的材料进行公证。保险公司在发布新的线上保险产品时,即可将该产品的流程控制过程以及电子合同进行公证,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对其后台数据可以请第三方认证公司进行保存,以供随时查询。
建议效果
省保险行业协会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回函表示,将指导省内保险行业相关机构完善线上保险业务。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针对互联网保险新业态新模式,分析该类案件存在的问题,以该司法建议为基础撰写了《我省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问题及建议》,经省法院报送,被省委办公厅信息专刊采用,为党政科学决策,促进全省互联网保险产业健康发展,贡献了法院力量。
什邡市法院
建议完善“短信嗅探”管理漏洞 保护公民“钱袋子”和个人信息安全
建议背景
“没有任何操作,一觉醒来,银行卡上的资金却被划走。”当前,盗刷银行卡手法越来越厉害,让人防不胜防,引发关注。
2018年11月7日,什邡市公安机关破获利用“短信嗅探技术”实施盗刷的系列诈骗案件。据悉,在此类案件中,不法分子利用2g移动通信存在的缺陷,用伪基站搭配破解过的手机,组装成“短信嗅探”设备,该设备可捕获一定范围内的手机号码,实现“随时随地获取他人信息”“无需对方任何操作即可盗取钱财”。
什邡市法院在审理该案中发现,利用“短信嗅探”设备实施信用卡诈骗罪具有作案手法隐蔽、作案选择随机化、设备操作简单化等特点。一旦蔓延扩展开,会严重侵害公民的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该院深度分析其中的管理漏洞,积极与银行、通信公司等交换意见并提出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引导银行、通信运营商和网络平台履行防范新型犯罪的社会义务。
第一,银行应加强快捷无密支付安全性能的提升,通过多方位验证是否是持卡人本人操作后再行转款。第二,通信运营商发送通知短信时,隐去机主的部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机主号码、电子邮箱)。第三,用户登录平台或者查阅信息时,网络平台应隐去用户的关键信息,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二是及时进行自查,充分运用科技化手段保障用户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
建议通信运营商、银行、网络平台对其管理漏洞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充分运用科技化手段,多采用指纹识别、语音识别、面部识别等不可复制的识别方式确认身份,全方位加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提升公民财产安全性能,切实保障用户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搭建互惠互利合作平台,携手共保用户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
大数据时代中,通信运营商、银行、网络平台等都不是单独作战。应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建立包括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力量融合、措施互补的专项联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单位可能泄露用户信息的漏洞进行会商,及时整改,确保用户资金和个人信息安全。
建议效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什邡分公司、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并立即开展行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什邡支行立即加大客户的宣传工作,逐一向办卡客户宣传支付信息保密责任,同时针对网络消费设置“支付安全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什邡分公司报请上级公司核查“短信嗅探”盗取用户信息的技术,并提出风险规避建议。京东数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表示将进一步深化与各类金融机构和政府及其他公共服务机构的合作。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
建议铲除“校园贷” 催生一份全国人大建议
建议背景
近年来,校园网络借贷在高校迅速蔓延,为大量不良网络借贷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在审理“校园贷”案件过程中发现,因“校园贷”门槛低、套现快、手续简单,高校学生容易堕入“校园贷”陷阱,致使出现承受巨额高利贷经济压力和被非法催债困扰威胁等现象。为提高高校社会管理和学生风险防范意识,铲除“校园贷”的生存空间,该院向辖区高校提出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议高校开设法律常识教育公共课,剖析“校园贷”等面向学生群体犯罪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说法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保护能力。
二是倡导正确消费观念。建议高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消费观,避免因攀比心理、过度追求物质享受而冲动消费。
三是畅通家校沟通联系。建议高校与家长建立常态沟通联系机制,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群等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全方位沟通学生的学习状态、心理状态和校内外表现,发现苗头问题及时纠正。
四是强化校园环境整治。健全安保门卫制度及管理巡查制度,防止社会上的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加强在校学生进出校园安全管理,给高校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让违法犯罪远离校园。
建议效果
西华师范大学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研究落实,按照相关建议内容采取了针对性举措,并及时书面反馈法院。
其后,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在西华师范大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校园贷”案件并当庭宣判。该案审理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西华师范大学教授苟兴龙,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次会议期间提交了《关于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的建议》,从教育防范、网贷平台审批备案、协同监管、健全法律制度、完善征信系统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建议形成联防联控联打体系严惩“校园贷”“套路贷”。
宜宾市叙州区法院
建议规范管理使用罚金 促使我省首个“生态环境修复金”专户设立
建议背景
我省处于长江上游,宜宾市位于长江经济带黄金水道的起始点,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对长江经济带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宜宾市叙州区法院在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中发现,“生态环境修复金”的判罚数和累积金额不断增加,而目前全省尚无关于“生态环境修复金”收缴、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修复举措的开展和实施也缺乏制度依据。为此,宜宾市叙州区法院向叙州区政府提出设立“生态环境修复金”专户的司法建议。
建议内容
一是建议设立“生态环境修复金”专户,明确来源和用途。建议由区政府牵头协调设立“生态环境修复金”专户。专户中的“生态环境修复金”来源于环境损害人缴纳修复基金、涉生态刑事案件罚金回拨、社会捐助司法资金等。“生态环境修复金”用于环境恢复、生态修复保护、生态环境项目建设等。
二是建议出台“生态环境修复金”管理办法,规范使用程序。建议报请叙州区委研究出台《叙州区“生态环境修复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三是建议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生态环境修复金”监管。建议建立法院、公安、农业、自规、水利等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联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以上联席会议。建议对“生态环境修复金”实行年度报告和审计制度,相关部门定期通报资金收缴、管理、使用等情况,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督,防止资金被虚报、挤占、截留或挪用。
建议效果
宜宾市叙州区政府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印发、传达给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落实。
2019年10月30日,宜宾市叙州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宜宾市叙州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了全省首个“生态环境修复金”专户,并对专户的管理、资金的使用等进行规范。截至目前,专户累积生态环境修复资金60余万元,已在长江上游建立生态修复基地200余亩、补种树苗4万余株、投放鱼苗20万余尾,有效促进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的运行和完善。
此外,宜宾市叙州区委、区政府制发了《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考核细则》,将“生态环境修复金”的管理、使用等作为职能部门考核的重点,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科学合理修复生态的强大合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用“生态环境修复金”对有效举报进行奖励,已收到相关举报10余次,切实解决涉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