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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治蜀兴川各项事业
【 】 【 2021-01-08 09:41:2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本报全媒体记者 张磊 周靖 赵诗柯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四川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厉行法治,坚定不移将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纳入法治化轨道,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为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我省市(州)如何在建设法治四川的进程中打造地方样本?法治在生态文明领域如何发挥积极作用?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参谋助手,省委依法治省办如何履行职责?昨(7)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成都市委、泸州市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委依法治省办依次在会上发言,给出了响亮答案。


  

成都:在建设法治四川中走在前列、当好示范
  

  近年来,成都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坚持从事关城市发展全局和长远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不断提升法治成都建设水平,努力在建设法治四川中走在前列、当好示范。
  
  深学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成都坚持“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宪法宣誓、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定期法治培训和年终“述法”,全市市县两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1838次、“四套班子”会前学法3938次,领导干部法治素养不断增强。
  
  聚焦全民全域普法力度,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面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营造宪法主题街区和公园、地铁、绿地等法治文化场景1万余个,打造全国首个“云学法云普法”智慧平台,连续7次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科学编制立法五年规划
  
  成都遵循特大城市发展治理规律,科学编制立法五年规划。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高效能治理,“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72件,美丽宜居公园城市、社区发展治理、天府绿道、都江堰灌区等立法开全国先河,立法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充分彰显。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成都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在全国率先构建“1 7”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同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国率先制定权责清单,并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成为全国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城市之一,荣获“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此外,在全国率先实现双随机监管、分级分类监管、联合惩戒、信用积分评价、动态风险管理、大数据分析“六维”联动监管,首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经验做法得到国务院肯定。
  
  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成都率先开展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为破解“执行难”,定期组织开展执行大会战。构建全业务全时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法律之家全覆盖,推动法律援助全域通办,年均受援助者达12万人次。天府中央法务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法律服务机构招引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以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成功探索诉源治理、“无讼社区”等创新做法,群体性聚集事件连续四年、信访总量连续三年大幅下降。
  
  未来,成都将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奋力谱写法治四川建设“成都篇章”。


  
泸州:五方面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泸州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切实提高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新要求,巩固提升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0证明城市”等创建成果,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和载体,以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环保、执法司法等领域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着力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加强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加快建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充分发挥“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作用,提高基层治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城乡基层治理硬件、软件、队伍和机制建设,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深化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维护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
  
  着力深化依法行政
  
  完善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三方会审”机制,在集体讨论决定前提交纪委监委机关、司法部门、审计部门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选聘、审查和考核评价机制,推动市、县、乡三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范运行。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权责清单,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深化“企业开办小时清单制”“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服务前置”“最多跑一次”等做法,打造最佳政务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提高政务、司法、商务、社会等重点领域诚信水平。
  
  着力提高干部队伍依法办事能力
  
  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加强学习教育、法治实践和实绩考核,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下一步,泸州市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十四五”时期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四川作出积极贡献。



省生态环境厅: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四川生态环境
  

  近年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学习、融会贯通,始终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组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连续三年开展污染防治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部,提请省政府废止政府规章3部,出台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55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已完成108项。2020年全省共办理环境违法案件2992件,同比下降46%,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我省在2019年度中央考核各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名列“优秀”等次。
  
  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
  
  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条例、饮用水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加快推动土壤条例、固废条例等制定修订,探索重点流城立法,推进川渝跨省流域协同立法和毗邻地区联合执法;编制生态环境标准规划,推动出台泡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含油污泥综合利用等地方标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加快出台生态环境领域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动建立川渝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黄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将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决策事项纳入法治化决策程序,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和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依法获取生态环境信息。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巩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流域水质;加强执法监督,下沉执法重心,加强对乡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培训,服务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拓宽污染防治投融资渠道;推动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持续优化能源结构。依法履行统一监管和综合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加强全系统业务能力建设,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各个环节贯穿其中,加快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推动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解决重大环境问题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清单,构建齐抓共管大格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实行重大项目环评预审等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多渠道、融媒体等方式宣传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落实环保信访举报奖励制度,推动群众依法监督。


  

省委依法治省办:当好全面依法治省的参谋助手


  近年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履行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落实的职能,努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方面。
  
  带头“学”与“悟”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大旗帜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带头领学,通过深学细悟、细照笃行,带动依法治市(县)办系统学、各级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全员学。
  
  宣传促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省“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重要内容,开设宣传专栏、开办法治讲堂、组织专题访谈、投放公益广告,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借智研学,会同省委党校、省法学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围绕“十一个坚持”开展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
  
  强化“统”与“谋”描绘治蜀兴川法治蓝图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作,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强化法治观念,凝聚“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的思想共识。紧扣我省实际,精心编制法治四川建设规划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描绘好治蜀兴川法治蓝图。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法治护航行动,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注重“链”与“联”凝聚法治四川建设合力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的重要要求,深化“1 4 n”工作格局,发挥办公室运转中枢作用,突出“立、执、司、守”四个协调小组牵头归口职能,落实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构建更加紧密的法治建设共同体。
  
  全面梳理四川法治建设短板弱项,推动解决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执法标准化、民族地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加快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推动法治人才跨系统跨部门交流,深化法治示范创建。
  
  抓住“督”与“导”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重要要求,围绕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点任务和重要领域,采取“四不两直”、函询约谈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察活动。
  
  同时,做细法治考核,突出年度重点任务,建立行政复议与应诉、执法检查等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此外,做优法治指导,充实全面依法治省法治智库,发挥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开展法治大走访、大调研,摸实情、释疑惑、解急难。

编辑:彭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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