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赵诗柯
近日,司法厅发布通知,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元旦春节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国、全省“两会”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根据通知,各地要切实增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网络健全和人民调解员贴近基层、群众信赖的优势,大力加强矛盾纠纷预研预判和排查预警。深入工厂企业、建筑工地、劳务市场等人员集中区域,关注失业、失独、疫情受损等特殊人群,围绕劳务欠薪、拆迁安置、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全方位、全天候、全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同时,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根据矛盾纠纷的不同类型、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分级分类制定化解工作方案,灵活采取随手调解、“三三调解”、流动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方式,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重大矛盾风险不出市域”。
通知指出,要紧扣和适应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趋势、新特点和新变化,认真履行指导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性作用、行政调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的积极作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优势作用,科学构建矛盾纠纷预防排查调处化解常态化、制度化、多元化工作机制,做到排查到位、研判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要充分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广泛发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积极参与到排查化解活动中来,不断凝聚、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指导督导力度,切实把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不发生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引发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民转刑”命案、个人极端案事件以及群重大体性事件,切实维护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