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召开党委会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夯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法治根基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周靖 赵诗柯)29日,司法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刘志诚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要紧跟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夯实打牢治蜀兴川法治根基,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有效的法律服务。要建立川渝两地协同立法机制,加强营商环境、城乡治理等重点领域立法协作;建立川渝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打造川渝法治宣传联盟,推进川渝法治文化融合与共享;构建川渝法律服务联盟,建立川渝法律援助异地申办、经济困难标准和法律援助事项互认机制,建立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机制,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成势见效。要加强立法调研,以高质量立法促转型保善治,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绿色发展战略、加强民生保障,夯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法治根基。
会议要求,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构建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着力打造文书规范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标准化管理体系,培养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要探索建立企业投诉处理机构分级负责、覆盖全省的企业投诉处理体系,构建多元共治涉企纠纷化解体系;要优化高端法律服务供给,积极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统一网络调解平台、仲裁中心、商事调解中心和外国法查明中心,加快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不断提升高端法律服务、涉外法律服务能力。
在城乡基层治理方面,要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依法对乡镇扩权赋能;继续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与城乡基层治理相融合,切实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依法治理融入到法治乡村建设,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边远地区法律服务保障,筑牢民生底线。
此外,要继续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柔性治理”的职能优势,深入排查化解涉疫矛盾纠纷,推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 村社干部 法律明白人 人民调解员 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建立分色预警、分级管控、分类处置的市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