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田之路
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10月28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工商联共同举办“服务‘六稳’‘六保’ 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座谈会。座谈会邀请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家代表等。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树壮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向与会嘉宾全面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六稳”“六保”重大部署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之后,与会嘉宾展开热烈的交流和讨论。与会嘉宾对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四川经济发展主线条,把“六稳”“六保”放在重中之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予以充分肯定,并对检察机关在对民营企业、民营经济保护中所做的工作和举措给予高度赞赏。同时,与会嘉宾还结合企业发展实际和涉企真实案例,从进一步加大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力度,加强对基层检察人员办案指导,加强对涉民企案件中“行霸”“市霸”打击力度,维护诚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对检察机关进一步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四川检察机关持续转变司法理念,对涉企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捕慎押”。对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险性、不批捕不影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批捕218人;对已经逮捕的涉案民营企业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58人依法建议或变更强制措施;鼓励和引导涉案企业人员认罪服法,逐步扩大认罪认罚案件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的135名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直接稳定就业岗位3万多个。
依法慎用涉企业财产强制性措施,坚决防止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采取强制性措施,对6件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案件提出纠正意见。扩大涉企服刑人员假释适用,依法保障涉案企业负责人服刑期间申诉权。依法从快办理涉企业案件,切实防止久押不决、久拖不决,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加强对经济犯罪侦查权的监督,积极推广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的使用,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加大对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及选择性执法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对涉嫌经济犯罪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3件,对不构成经济犯罪案件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15件。
此外,四川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打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严惩破坏营商环境犯罪。重点打击企业从业人员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等犯罪,起诉507人;严惩侵犯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商业秘密的犯罪,起诉402人;首创知识产权案件办理“双报制 双引导”工作机制,成功办理全省首例获判罚金超千万元的网络侵犯着作权案,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2019年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加大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串通投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力度,起诉2646人;针对招投标领域串标、围标乱象,向省委和最高检提出治理建议,最高检对调研报告及2个典型案例予以转发;严惩“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起诉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揽工程、插手民间纠纷等四类黑恶势力犯罪2983人;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起诉1860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2019年10月下旬起,全省检察机关在高检院整体部署下,着力开展全省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工作。截至2020年10月15日,全省共排查出“挂案”542件,排在全国第三位,占全国“挂案”总数的11.3%。目前,已办结435件,办结率为80%,有效改善涉案民营企业及相关人员长期处于被追诉、企业合法权益被侵害、民营经济发展受阻碍的不利局面。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部署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整治活动,督促责任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及时开工建设,避免闲置土地产生法律责任风险,保障企业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正常活动、生产要素和资本要素的有效配置。立案办理263件,督促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8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