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发布2019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
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增加近四成
本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26日,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2019年度四川人社依法行政蓝皮书》。其中,统计分析报告从全省人社系统行政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及成因、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等方面,全面分析了2019年度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有关情况。
2019年,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66件,受理444件,共办结行政复议申请460件(含上年度结转38件);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共发生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612件,其中,工伤保险1185件、养老保险231件、社保征收与经办129件。
行政争议案件数量增多
2019年,全省人社部门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同级人民政府办理人社部门被复议案件、人社部门一审行政应诉案件分别为466件、231件和1612件,较上年度分别增长39.52%、18.46%、6.54%。
【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各级人社部门持续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法律七进”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全覆益的人社法规政策知识宣传活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在更广的范围得到普及,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增强,促进行政相对人在与人社部门产生行政争议时,勇于采取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行政复议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的相关规定,极大便利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大幅度降低维权成本,更好地保障了行政相对人通过复议途径方便快捷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人社部门公示行政复议办事指南,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地址、电话,及时受理并作出复议决定,不断加大依法撤销或者纠正下级人社部门的不当行政行为的力度,促使更多行政相对人愿意通过复议、诉讼的法治化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类行政争议案件增多
2019年,全省人社部门办理社保类行政复议案件、同级人民政府办理社保类复议案件、社保类行政应诉案件分别为410件、228件和1545件,较2018年分别增长31.41%、43.40%、19.3%。在行政应诉中,行政征收类案件为98件,同比增长1860%,皆是社保类案件。
【主要原因】随着社会保险体系的不断完善健全,以及“全民参保计划”的深入实施,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参保人数不断增多。截至2019年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069.1万人、1177.1万人、953.5万人,相应的待遇享受人数分别达到1188.4万人、8.6万人、54万人,人社部门全年提供的社会保险服务超过10亿人次。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多、事务办理频次高,产生行政争议的基数大。加上我国社会保险相关的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笼统,大量地方规范性文件有所不同,社会保险政策制度时间跨度长,不同时期政策制度规定有差异,导致社保类争议案件无法避免。
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增多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有153件,较上年度27件,同比增长466.67%;在一审行政应诉中有73件,较上年度19件,同比增长284.21%。
【主要原因】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5月开始施行,各级人社部门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多渠道发布人社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对人社部门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同时,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主要集中于参保信息(个人档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目录和政策、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结果和政策、职称评定结果和政策等与群众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方面,群众可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判断其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此外,个别群众对人社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但为了达到个人目的,错误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恶意要求人社部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行政复议机关自我纠错案件增多
2019年,全省人社系统行政复议纠错率为21.96%,同比增长16.84%;同级人民政府办理人社部门被复议案件纠错率为12.39%,同比增长3.92%,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的功能日趋完善、作用日趋增强。
【主要原因】坚持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下级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坚持有错必纠、凡错必纠,该撤销的一律撤销,该变更的一律变更。特别是面对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等标杆性案件,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会商审议,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当中都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对相应行政行为的实体性、程序性进行全面审理,对基层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问题、实体问题进行纠错,推动人社系统行政人员整体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行政应诉败诉率有所下降
2019年,人社部门一审行政应诉败诉率为24.35%,同比下降5. 19%,反映了人社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在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在不断提高。
【主要原因】法治人社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健全,形成了全省“一盘棋”、上下同频、多向互动、整体联动共同推进法治人社工作的长效机制,保障了人社工作在法治化轨道运行。积极推动重点领域地方性法规立法修法工作,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完善的政策制度为做好人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不断健全法律顾问和专家咨询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专家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集体讨论、研究论证、法律意见、风险分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人社工作更加合法合规、合情合理。持续加强全省人社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升包括行政复议人员在内的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每一次执法、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