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如期超额完成“案件清结”“百日攻坚”阶段性目标任务
4月底前受理未结二审涉黑案全部审结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昨(20)日,记者从省法院获悉,“六清”行动以来,全省法院紧盯积案、难案、骨头案、钉子案,以超常之举、务实之措全力消减积案,如期超额完成“案件清结”“百日攻坚”阶段性目标任务。截至7月31日,全省3月底前一审受理的涉黑恶案件651件,审结636件,一审审结率97.69%,超出最高法要求12.69个百分点。全省法院4月底前受理的181件未结一审涉黑恶案件,已审结166件,一审清结率91.7%;72件未结二审涉黑恶案件,全部审结,清结率100%,分别超出中央政法委下达案件清结任务21.7和30个百分点。
院庭长办案超八成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研判部署,分管副院长6次专项督导、3次专题调研,全省三级法院迅速联动,通过层层召开党组会、成立攻坚指挥部等方式,压实“一把手”政治责任,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并以通报、约谈、调研、督导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对下监督指导,确保均衡发展、齐头并进。
紧盯“六清”目标不放松,省法院及时制发了《2020年度四川法院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案件清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分工,清单式逐案定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逐案清结。一方面,严格审限管理,定期通报案件审理进展,2次召开涉黑恶案件督办会,对进入审判阶段的涉黑恶案件均实行“四定”原则,落实“一案一专班”“一案一方案”,全力以赴“清积案、减存量、消增量”。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专业团队及人才库作用,全面推行院、庭长办案,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包案推进大要案攻坚,全省法院受理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涉黑案件,一律由院领导包案,逐案组建工作专班推进。
目前,全省87%以上的黑恶案件由院庭长办理,全省法院受理的3起全国扫黑办督办涉黑恶案件,1件已二审宣判,2件已一审宣判;已受理的31件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9件已判决生效,11件已一审宣判,9件已一审开庭,2件待开庭。
重刑率达66.60%
确保把每一起黑恶犯罪案件办成铁案,全省法院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坚持证据裁判原则,认真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和要求,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依法保障被告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各项诉讼权利。
与此同时,全省法院贯彻依法严惩方针,依法从严从快审判发生在群众身边、群众深恶痛绝、反映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目前全省法院涉黑案件重刑率66.60%。制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及“保护伞”刑事案件量刑指引(试行)》,为实现黑恶案件量刑公开、公正,统一裁判尺度,精准打击黑恶犯罪提供了明确参照,让打准打狠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落地运行。
面对疫情防控产生的提押难、会见难、开庭难等难点堵点痛点,全省法院提前预估困难,提请各级扫黑办召开协调会,协调防疫部门提供帮助,各政法部门相互配合,采取视频提讯、云端庭审、建防疫法庭等多项举措,确保黑恶案件审理工作不因疫情而停滞。
今年1至7月,全省法院共召开各类协调会70余次,既注意把握好案件质量关,又有效解决影响案件审结梗阻,确保高效、如期完成审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