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五个着力” 实现“五个推进”
杨勇(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平安四川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四川省委作出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为四川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域社会治理具有解决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维度,也是城市社会治理与农村社会治理的融合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四川21个市(州)被确定为全国第1期和第2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当前,全省上下正积极主动作为,加快推进具有时代特征、四川特色、市域特点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
一、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治理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统揽,实现权责匹配和资源整合的高效统一,将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市域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社会治理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系统性、科学性思维进行谋篇布局、齐步推进。四川省委全面加强城乡基层治理,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基固本,形成了具有四川特色的城乡基层治理与市域社会治理“双线融合”“双轮驱动”“同向发力”的良好工作局面。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准确把握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路径与方法,切实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推广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党组织有效嵌入社会基层组织、党员“双报到”等经验做法。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对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的领导,实现党的组织、力量和工作全覆盖。各地区通过推进“小区党组织 业委会 物业公司”三方联动,推动三方共商小区事宜,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社会的各个触角和神经末梢。
二、着力抓好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推进
完善的组织体系,是推动治理主体有效运转、治理能力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点多面广、情况复杂,需要健全完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组织体系,强化资源力量统筹、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注重纵向联动,省市县乡四级成立平安建设领导小组或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和推进议,强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理顺省、市、县、乡镇(街道)权责关系,形成省级指导推动、市级统筹发力、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注重横向协同,将各级有关部门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相关成员单位,健全完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着力构建协同高效的横向治理工作体系。注重区域协作,紧扣“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川渝政法工作战略合作,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同时,各市域之间围绕跨区矛盾风险防控,探索建立片区协作机制,根据区域特点成立各具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协作区,构建矛盾联排、风险联控、事件联处工作机制,真正形成“市域带区域”的市域社会治理推进模式。
三、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强化政策支持推进
加速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在完善制度体系上狠下功夫,对涉及社会治理的基本要素进行优化与整合,形成整体性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在省级层面,坚持以制度机制建设为统领,依托政策支持,全面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注重市域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将综治中心、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等规范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纳入乡镇区划、村级建制调整规划,写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文件,加快搭建社会治理实战化平台,逐步形成城乡基层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注重市域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制定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年度工作方案以及政法系统智能化建设五年规划,将加快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纳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着力实现“天网”“雪亮工程”“慧眼工程”联网共享,切实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注重市域社会治理立法建设,运用市域地方立法权,围绕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制定便于操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为推动解决市域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有效法律依据。依据《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细化责任,健全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着力凸显区域特色,强化自主创新推进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就要鼓励各地改革创新、大胆探索,打造符合地方实际、具有地域特色的“枫桥经验”市域版本。
突出理念创新,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坚持从破解本地社会治理难点、痛点、堵点入手,以系统集成的方式方法,构建社会治理完整链条,从源头到末梢实现全流程、全要素管控,实现多主体、跨区域、差异化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格局。突出方法创新,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简单、快捷、实用入手,以问题为导向,找到符合地域发展规律、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突出实践创新,尊重和包容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围绕区域特点、优势,大胆创新,大胆实践,走出具有区域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之路。
五、着力突出目标管理,强化督导考核推进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需要循序渐进、持续发力。
坚持任务管理“目标化”,细化“时间表、线路图”,制定“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为可量化、可跟踪、可评价的阶段性指标,形成便操作、易执行的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坚持工作推进“项目化”,实行“挂图作战”,健全常态化联系督促指导机制,着力统筹相关部门力量,及时研究解决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试点地区“按图施工”“按期完工”。坚持考核评估“责任化”,认真“对表检查”,充分发挥督导考评“指挥棒”作用,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标准,坚持全面与特色相结合、实用性与适用性相结合、可计量与可比较相结合的原则,细化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评价体系,科学评估各类责任主体工作质效,将考评结果运用作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