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赵诗柯
7月31日,司法厅发布关于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四川省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公告。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申请人可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时,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的市(州)司法局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本人应直接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市(州)司法局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8月24日至28日,申请人可按照网上申请预约时间和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前往申请地市(州)司法局现场提交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原件;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与本人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请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配合工作人员验证健康码、行程码,进行信息登记和体温检测等。申请人体温超过37.3℃或身体异常的,应当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和疫情防控的安排,做进一步的检查和处置。申请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等特殊情况的,请电话联系申请地市(州)司法局单独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