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兰楠
据悉,按照立法程序,7月13日,司法厅将起草的《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草案代拟稿)》(下称“《条例(草案代拟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截止至8月12日。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有修改意见可信函寄至司法厅律师工作处,也可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676033070@qq.com。
据介绍,《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自1995年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2004年修订后沿用至今已16年,部分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特别是2018年,司法部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提出新的管理举措。今年2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计划的通知》,《四川省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立法项目入选省政府和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
记者了解到,此次征求意见的《条例(草案代拟稿)》共6章35条,其中,对现行法规作“实质性修订”的条文占比约为25.71%。“新增”条文占比约为34.29%。此次修订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定位进行了明确,将其定位为是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促进基层社会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此次修订还涉及执业条件、执业范围、米6米乐体育app官网的业务范围、管理监督、法律法规适用等问题。《条例(草案代拟稿)》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条件作了修改,一方面提高了学历条件,另一方面突出了四川特色。为了进一步鼓励法律服务资源向资源缺乏地区、偏远地区、民族地区流动,《条例(草案代拟稿)》规定了向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地区申请执业的例外条款。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条例(草案代拟稿)》提出“两结合”管理体制,即在党的领导下完善行政监督指导和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在省级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成立行业党组织,司法行政机关给予行政指导和监督,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