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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我省国企挽损超 16 亿
【 】 【 2020-05-20 09:19:4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
本报讯(记者 兰楠)记者昨(19)日从省国资委获悉,2019年以来,我省把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为依法治企的重要抓手,17户企业建立了总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妥善应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全年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超16亿余元。
2019年以来,全省国资系统全面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有力保障了国资国企持续健康发展。全省国资国企积极构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总法律顾问牵头推进、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法治建设大格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截至目前,省属企业、市(州)国资委均已明确专门的法务工作部门,省属企业法务工作人员近900人。
在完善国资国企依法治理体系方面,我省制定出台省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从规划投资、产权管理等9个方面,明确省国资委31项监管事项、履职方式及追责情形,确保“该管的管住管到位”。制定出台省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企业授权放权40项,确保“该放的放活放到位”。并且,我省积极开展合规管理试点,扎实推进9户省属企业合规管理试点,率先在中西部地区开展省属国企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为强化重大风险防范,全省国资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部门和常年法律顾问“内外结合、一事双审”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实现重要决策、经济合同、规章制度“三项审核”全覆盖。严格落实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管理,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把加强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作为依法治企的重要抓手,积极指导企业化解债务纠纷、依法应对重大涉诉案件,省属企业有效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6亿余元。
编辑: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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