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出台九项措施促进律所复工复产
减免律师会费 设立专项扶助基金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兰楠)昨(5)日,记者从司法厅获悉,司法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全省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加大律师行业扶持力度,促进律师事务所复工复产的九条措施,旨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疫情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工作部署,帮助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中小律师事务所渡过难关。
通知提出,要优化律师执业准入事项办理程序,发挥线上办理的优势,加快审批速度。开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核“网上通道”,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疫情防控期间,与法院联合推行“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帮助完善设在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的诉讼服务站点建设,为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和远程办公支持。
同时,要减免律师个人会员会费并控制会费开支,在现行会费标准框架下,减免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律师个人会员2020年度部分会费(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省、市两级律师协会2020年经费开支比2019年压缩10%。设立四川律师专项扶助基金,以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或因直接参与抗疫受影响的会员给予扶助。要加大对青年律师帮扶力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超过3个月无法正常执业的青年律师,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审定,可以向其所在协会申请生活保障补贴。根据疫情分级分区域情况以及疫情持续时间,适时调整律师互助金方案,保障对因罹患重大疾病等困难律师的经济扶持。
此外,通知指出,要加大行业扶助力度,省、市(州)律师行业党委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资金为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用于配置防疫物资,确保复工安全。鼓励律师事务所之间结对帮扶,支持律师事务所对困难律师的关心帮助。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经营困难的中小律师事务所争取房租、税收减免,延期(免)缴纳社保和稳岗支持政策。